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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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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2020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8来源:海科大科研处

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9〕204号)要求,为组织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由教务处组织申报)、科学研究。

二、项目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的,须有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申报时年龄不超过56岁;

(二)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另一个项目的申请;

(三)历年立项未结题和被撤项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自撤项发文之日起3年内)不能申报;

(四)己在其他部门申请立项或已立项的项目不能再重复申报。

(五)2020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层次,申请人只可选择其中一类进行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需严格按照指南(详见附件1、2)进行,指南外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

(二)项目申请人要认真如实填写申请书,确保资料的真实准确性;

(三)项目申报书由学校统一报送,切勿自行报送;

(四)获得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3年,研究开始时间统一写成2020年1月;

(五)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四、申报程序

(一)请各单位于11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科研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由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推荐上报,具体评审形式和日期择日通知;

(二)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网址:124.225.62.14(建议使用火狐浏览器),帐号由科研处统一开通发放给各位被推荐的项目负责人,网络申报需在12月5日前完成;

(三)各项目负责人于12月6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李戴,联系电话:0898-65961186

邮箱:keyanchu6596@126.com

 

附件:1.2020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docx

      2.2020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立项指南.docx

      3.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4.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科研处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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