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职能
1.根据国家及各级主管部门的科研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和实施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和年度科研工作计划;
2.负责制定学校科研工作的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3.协助校学术委员会主任组织召开校学术委员会会议,在校学术委员会闭幕期间全面执行落实校学术委员会决议。
4.负责各级纵向课题的申报、中期检查、鉴定、结题验收;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的审批、合同签订、监督检查;
5.负责科研经费使用规划、下发、以及监督检查;
6.科研成果管理,负责成果登记、知识产权保护、专利管理、成果奖励申报及档案管理;
7.社会服务与合作,推动科研成果转化;
8.根据学科建设要求,组织重要的学术交流、学术讲座和学术报告活动;举办和承办重要的学术会议。
9.代表学校筹备、参加省内、全国范围的各类科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