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文件《关于2019年度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外司留〔2019〕2400号)内容,为组织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主要资助对象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高校的教师或科研人员,与在国(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中国留学人员(包括已获得国外长期、永久居留权者)共同申报的合作科研课题。
二、资助范围
资助形式为提供一次性合作科研项目经费,资助标准5万元。项目执行期为2年。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应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或科研人员,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国内同一名申请者每年度限报1项,在完成上个项目并通过验收结项后,方可再次申请项目;国外合作者每年最多可获批一个资助项目。
(三)合作双方需签订正式合作协议。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正在执行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的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自2016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四、申请受理时间
我校申请受理时间截止到2019年10月8日,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李戴,联系电话:65961186
电子邮箱:keyanchu6596@126.com
附件:1.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经费申请书.doc
2.“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申报基本信息登记表.xlsx
科研处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