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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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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8来源:海科大科研处

云龙校区管委会、各院(部)处(室):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充分激发广大教师参与应 用基础研究、原始创新及前沿探索的热情,培养科研学术骨干,推动专业建设与发展,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 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研究范围

2024年校级科学研究项目设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博士基金专项、创新研究团队项目。项目研究要紧密结合社会发展需求,服务于海南自贸港建设,彰显职业 本科办学特色。

(一)创新研究团队项目以培养科技人才为主要目标,整合专业优势及科研资源,打造创新团队,逐步在全校范围内形成布局合理、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学科体系,提升学校科技创新 能力,为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项目、博士专项基金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海南省重点研发项目、海南省社科规划等项目指南,主要立足凝练研究方 向、培植科研题材,鼓励跨学科研究和开展产学研相结合的校企合作项目研究,为申报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奠定基础。

(三)一般项目依据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等项目指南,重点培养和扶持青年人才,提升广大青年骨干教师的科研水平和能力。

二、项目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重点项目、创新研究团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团队核心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3人,核心成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团队总人数 不超过10人(含负责人)。

(四)申报博士专项基金的申请人需具有博士学位。

(五)一般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能超过35岁(含35岁),已承担过校级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和一般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一般项目

(六)创新研究团队项目负责人及成员的专业及研究领域必须符合申请项目的研究方向。

(七)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负责人仅限申报1个项目,作为项目参与者参与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2个。

(八)历年立项未按时结题和被撤项的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自撤项发文之日起)不能申报。

(九)项目申报者应做好文献检索工作,避免重复研究,凡已在其他部门立项的研究项目不能重复申报。已承担省级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暂不能申报。

三、经费支持额度

一般项目1万元/项、重点项目及博士专项基金2万元/项、创新研究团队项目.5万元/项。

四、项目申报程序

(一)各院(部)处(室)的负责人组织本部门教师申报。行政部门教师可直接向科研处申报,也可通过相关学院或教学部申报。各部门推送申报项目5项以上,各平台推送申报项目2项以上。

(二)由各院(部)处(室)对本部门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并对初审合格的申报项目签署意见,按时报送至科研处。

(三)各院(部)处(室)统一将《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4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及《海南科技职业大学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纸 质版)1份并加盖公章报送科研处。电子版需同步发送。

五、项目管理

(一)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自立项发文之日起计),项目申请延期仅限1年,否则视为自动解除该项目,所拨经费追回。

(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严格遵守学校管理相关规定,按期按质完成研究任务。凡是验收项目不通过或已到结题期限仍未结题,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将作撤项处理,追回经费。3年内不能参加同类项目申报。

(三)研究周期第一年项目应进行中期检查。

(四)各类各层次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内完成研究工作。

(五)项目结题要求

1.一般项目申请结题需公开发表1篇论文。

2.重点项目、博士专项基金结题需公开发表2篇论文;结题 当年须申报省级及以上项目,且申报研究领域应与校级项目一致。

3.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结题需公开发表3篇论文,其中2篇在核心期刊发表,或依据申报书成果结题专家组评定。

4.项目结题需经专家组(或校学术委员会)鉴定通过。

5.项目的研究成果必须标注: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校级科研资助项目+课题编号。

6.若项目在研期间获省级及以上立项资助,该项目将并入上级项目研究视为结题,项目经费并入使用。

7.所有公开发表的论文需经知网数据库主页收录。

8.其他成果结题方式依据申请书,结题鉴定由评审专家评定。

(六)请各院(部)处(室)认真做好研究环节的管理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质按量完成申请书约定的任务。


 、其他事项

1.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如已立项则按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2.项目负责人须按研究计划开展工作,一般不允许延迟结题,如遇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研究,需提前提出延期申请,填写《科研项目变更登记表》,原则上只允许延期一次,最长不超过1年。

3.学校将根据校级项目的进展情况择优选择项目,作为孵化培植项目申请省级课题。

4.申请时间自即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贺老师、老师

 话:65961186

    电子邮箱:keyanchu65960126.com


附件1.海南科技职业大学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_20241031111425A665.docx

附件2.海南科技职业大学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_20241031111429A666.xlsx

附件3.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校级科研项目变更登记表_20241031111432A66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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