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23〕108号)要求,为做好我校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已立项尚未结题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
二、结题要求
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2023年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学校结题申报情况(含汇总表)以正式公函报送。
(二)项目结题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申报者需登陆海南省高校研究项目全程管理系统(124.225.62.14)的结题申报平台提交《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及相应研究成果佐证材料。
(三)申报者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提交:
1.项目《申请评审书》、批准项目文件复印件、《中期检查报告书》、《结题报告书》、《变更申请表》;
2.项目成果主件和必要的附件(包括奖励证书,成果被决策部门采用、推广、应用介绍等);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报告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保证科研经费使用方面的合理性和效率);
4.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必要的其它材料。
四、提交说明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28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请于2023年12月20日前报送至科研处。
五、其他要求
已到结题期限仍未结题,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按撤项处理,
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厅同类课题。
联系人:许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65961186。
0.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doc
1.海南省高校教学改革资助项目结题封面目录(供参考).doc
2.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3.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docx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科研处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