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海南科技职业大学科研处!联系我们 | 加为收藏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0来源:海科大科研处

云龙校区管委会、各院(部)处(室):

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战略要求,创新高水平职业本科大学建设,实现学校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研究范围

(一)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1.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鼓励向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倾斜。

2.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要从我省及我校高等教育实际出发,着眼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教材、教学内容及教学方式等改革研究,要有一定的推广性。

(二)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及一般项目、博士基金专项、科研基地基金项目

项目研究要紧密结合社会发展需求,服务于海南自贸港建设,彰显职业本科办学特色。

1.科研基地项目围绕科研基地建设,进一步优化整合学科优势及科研资源,夯实研究基础,打造创新团队,逐步在全校范围内形成布局合理、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学科体系,提升学校科技创新能力,为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2.重点项目、博士专项基金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海南省重点研发项目、海南省社科规划等项目指南,主要立足凝练研究方向、培植科研题材,鼓励跨学科研究和开展产学研相结合的校企合作项目研究,为申报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奠定基础。

3.一般项目依据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等项目指南,重点培养和扶持青年人才,快速提升广大青年骨干教师的科研水平和能力。

二、项目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申报博士专项基金的负责人需具有博士学位。

(四)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能超过35岁(含35岁),已承担过校级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五)科研基地项目的研究内容必须符合基地研究方向。

(六)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申请人教改、科研项目只能各申请一个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另一个教改、科研项目的申请。

(七)历年立项未按时结题和被撤项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自撤项发文之日起)不能申报。

(八)已申报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未获通过的,优先纳入校级科研立项资助。已在其他部门申请立项或已立项的项目不能再重复申报。已承担省级项目未报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暂不能申报。

(九)项目申报者应做好文献检索工作,避免重复研究,凡已在其他部门立项的研究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三、项目管理

(一)各类各层次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自立项发文之日起计算),项目申请延期最长延迟1年,否则视为自动解除该项目,所拨经费追回。

(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严格遵守学校管理相关规定,按期按质完成研究任务。凡是验收项目不通过或已到结题期限仍未结题,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将作撤项处理,追回经费,3年内不能参加同类项目申报。

(三)2023年度校级教改项目拟立项40项,其中一般项目30项,重点项目10项。一般教改项目0.5万元/项、重点教改项目1万元/项。

2023年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拟立项40项,其中一般项目20项、重点项目及博士专项基金10项、科研基地项目10项。一般项目0.5万元/项、重点项目及博士专项基金1万元/项、科研基地项目2万元/项。

四、中期检查与项目结题

(一)研究周期第一年项目应进行中期检查。

(二)各类各层次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内完成研究工作。

(三)项目结题要求

1.一般项目申请结题需公开发表1篇论文。

2.重点项目、博士专项基金结题需公开发表2篇论文;结题当年必须申报省级及以上项目,且申报的研究领域应与校级项目一致。

3.科研基地项目结题需公开发表2篇论文,其中1篇在核心

期刊发表。

4.项目结题需经专家组(或校学术委员会)鉴定通过。

5.项目的研究成果必须标注: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校级教改、科研资助项目+课题编号。

6.若项目在研期间获省级及以上立项资助,该项目将并入上

级项目研究视为结题,项目经费并入使用。

7.所有公开发表的论文需经知网数据库收录。

(四)请各院(部)处(室)认真做好研究环节的管理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质按量完成申请书约定的任务。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

(一)各院(部)处(室)及基地统一将电子版《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海南科技职业大学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海南科技职业大学2023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海南科技职业大学2023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以“XX学院(部)+申报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keyanchu6596@126.com;统一将纸质版《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海南科技职业大学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4份(A4打印)。《海南科技职业大学2023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海南科技职业大学2023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并加盖公章报送至科研处(美兰校区图书馆606室)。

(二)申请受理时间自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科研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由学校组织现场汇报评审、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推荐立项。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各单位推送教改项目、科学研究项目各5项以上;各基地推送项目2项以上。

教改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彭老师 联系电话:18976647708、15607686490

科研项目联系人:许老师、贺老师,联系电话:13698921973、15675253663

科研处电子邮箱:keyanchu6596@126.com。

附件1.海南科技职业大学2023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docx

附件2.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3.海南科技职业大学202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4.海南科技职业大学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5.海南科技职业大学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

                             2023年10月10日


Copyright ©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琼ICP备15001472号-1 技术支持:学校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