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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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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2来源:海科大科研处

院(部)、处(室)

为做好2021校级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已立项尚未结题的2021年校级科研项目。

二、结题要求

参照关于申报2021年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海科字﹝20215)。

三、需提交的材料

1.经学院(部门)审核的纸质版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4份;

2.项目成果和证明材料1套(包括奖励证书,成果被决策部门采用、推广、应用介绍等);

3.经费使用必须符合学校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和有关财务制度

四、提交说明

纸质材料请于20221212日前送至科研处办公室(图-606),同时报送电子版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6596@126.com

五、其他要求

1.已到结题期限仍未结题,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按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校级课题。

2.单位要认真核实材料,把好质量关,确保按项目申报书要求完成结题。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校级科研项目变更登记表.doc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科研处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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