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
为做好2021年校级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已立项尚未结题的2021年校级科研项目。
二、结题要求
参照《关于申报2021年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海科科字﹝2021﹞5号)。
三、需提交的材料
1.经学院(部门)审核的纸质版《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4份;
2.项目成果和证明材料1套(包括奖励证书,成果被决策部门采用、推广、应用介绍等);
3.经费使用必须符合学校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和有关财务制度。
四、提交说明
纸质材料请于2022年12月12日前送至科研处办公室(图-606),同时报送电子版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6596@126.com。
五、其他要求
1.已到结题期限仍未结题,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按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校级课题。
2.各单位要认真核实材料,把好质量关,确保按项目申报书要求完成结题。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校级科研项目变更登记表.doc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科研处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