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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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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海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7来源:海科大科研处

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海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的通知》(琼教科研〔2020〕16号),为组织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类别与对象

本次课题申报面向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采取分类申报,分类评审,每人只允许选择其中一类课题申报,申报人必须符合相应的申报条件才能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面向全省在职在岗专任老师申报,以高校、示范中职校、省一级学校为主,欢迎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省外引进的校长、骨干教师积极申报。课题申请人必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面向全省在职在岗专任老师申报,以高校、中职学校、省一级学校为主,课题申请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限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在职在岗专任老师申报,高校、中职学校老师不得申报。课题申请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省级教育科研骨干或主持小课题累计获得两次省级优秀。

(四)凡在研省规划课题且未结题的不得申报。已申报过省社科联的课题无论是否立项都不得再重复申报,不得一题多报、交叉申报、重复申报、虚报挂名,严禁以上违规申报行为。

(五)2019年、2020年被撤销的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

(六)请所有课题申请人先认真阅读琼教科研〔2017〕10号文件,了解课题管理相关要求,按要求规范申报课题。

二、选题要求

所申报的课题选题必须结合本单位、本人的教育教学实践,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价值,且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前瞻性和可行性,预期成果要具有可推广性,具体要求如下:

(一)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请根据教育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并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实践自拟课题名称,选题要符合我省教育发展实际,紧贴教育教学实践,研究内容聚焦,对象明确,方法科学,严禁申报假大空的选题。

(二)专项课题:专项课题必须围绕自身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具体问题进行选题,课题选题切入点要小,内容要具体、可操作,课题名称自拟,严禁申报“***学科教学有效性研究”等假大空的选题,可重点关注劳动教育及其在各学科中的渗透方面的选题。

(三)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四)不接受以编写教材、丛书、工具书、教辅教材、试卷试题、各类编著、论文集等为直接目的课题申报,所有课题除申请人外,参与人3~10人。

(五)所申报课题必须是教育教学领域的选题,不接受纯学科、纯专业类别选题的课题申报。

三、材料报送

(一)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

1.《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署名稿(附件1)纸质版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三份。

2.《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匿名稿(附件2)纸质版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三份,夹在署名稿中。匿名稿中不能出现课题组所有人员名单和学校名称。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

1.《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署名稿WORD版,文件名按要求修改为:序号-申报类别-学段分类-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课题名称.doc。匿名稿不需要交电子版。

2.《2020年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报信息汇总表》。

(三)材料报送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11日,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李戴  联系电话:65961186

邮箱:keyanchu6596@126.com

 

附件:海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材料.rar

                         

                             科研处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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