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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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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海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5来源:海科大科研处

各单位:

现将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海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的通知》(琼教科研〔2019〕1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申报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具体事宜如下:

一、课题申报类别与对象

每人只允许选择其中一类课题申报,课题申报类别、对象、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课题申请人必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以上学位,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不得书面推荐申报。重点课题每项给予1~2万元课题资助。

(二)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课题申请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不具备的须由两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一般课题将给予每项5000元课题资助。

(三)凡已主持各类在研省规划课题且未结题的不得申报。不得一题多报、交叉申报、重复申报、虚报挂名,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同时参与申报另一个课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与2个课题申报。

(四)请所有课题申请人先认真阅读琼教科研〔2017〕10号文件,了解课题管理相关要求,按要求规范申报课题。

二、选题要求

所申报的课题选题必须结合本单位、本人的教育教学实践,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价值,且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前瞻性和可行性,预期成果要具有可推广性,具体要求如下:

(一)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请根据教育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并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实践自拟课题名称,选题要符合我省教育发展实际,紧贴教育教学实践,研究内容聚焦,对象明确,方法科学,严禁申报假大空的选题。

(二)凡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原则上20字以内,最多不超过25个字。

(三)不接受以编写教材、丛书、工具书、教辅教材、试卷试题、各类编著、论文集等为直接目的课题申报,不接受全校性的运动式、大规模课题申报,所有课题除申请人外,参与人限10人以内。

(四)所申报课题必须是教育教学领域的选题,不接受纯学科、纯专业类别选题的课题申报。

三、材料报送

每项课题需报送签名盖章的纸质版《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3份。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日,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李  戴

电  话:0898-65961186

邮  箱:keyanchu6596@126.com

 

附件:1.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新)

          2. 点击在线填写《2019年省规划课题立项申报信息登记表》

          3. 琼教科研〔2017〕10号文件【阅读文件】


科研处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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