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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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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2018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7来源:海科大科研处

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8〕317号),为做好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已立项尚未结题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

二、结题要求

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项目结题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申报者需登陆海南省高校研究项目全程管理系统(124.225.62.14)的结题申报平台提交《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可在海南省高等教育网下载)及相应研究成果,无法上传的实物、专著等材料可用图片或扫描件(封面及目录即可)等文件格式上传。

(二)申报者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提交以下材料一式3份,装订成册(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1.项目《申请评审书》、批准项目文件复印件、《中期检查报告书》、《结题报告书》、《变更申请表》;

2.项目成果主件和必要的附件(包括奖励证书,成果被决策部门采用、推广、应用介绍等);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报告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保证科研经费使用方面的合理性和效率);

4.教改、科研项目结题必要的其它材料。

四、提交说明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4日,纸质材料请于3月8日前报送至科研处。

五、其他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已到结题期限仍未结题,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按撤项处理,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厅同类课题。

联系人:李戴, 联系电话:65961186。

 

附件:海南高等学校教改、科研项目结题材料.rar


 

                                 科研处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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