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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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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究中心重大课题(第二批)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11来源:海科大科研处

各相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社科联关于《海南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究中心重大课题(第二批)招标公告》要求,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单位

海南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究中心

 二、选题方向

    1.海南十二大产业研究

    2.海南六类园区研究

    3.海南现代化“五网”基础设施建设研究

    4.海南省域“多规合一”改革研究

    5.海南全域旅游示范省建设研究

    6.海南农垦新增长极发展研究

    7.海南海洋新增长极发展研究

    8.泛南海经济合作圈研究

    9.琼州海峡经济带研究

    10.北部湾城市群发展研究

    11.“海澄文”一体化综合经济圈研究

    12.“大三亚”旅游经济圈建设研究

    13.海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研究

14.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海南特区精神研究

    15.认识好干部培养好干部使用好干部研究

三、资助强度

  每项资助10万元。

 四、投标要求

(一)资格要求:1.投标申请人(即课题负责人兼首席专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政治素质过硬,科研组织能力强;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较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3.投标申请人是课题研究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4.投标申请人所在单位在相关领域具有雄厚的研究实力和学术资源,而且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

(二)课题要求:1.投标者须按招标选题范围(选题方向)申报;2.投标者需按照《投标书》和《论证活页》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申报,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动态,特别要说明同类课题的研究情况。课题论证要力求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体现出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3.课题列为省级规划课题,每项课题提交的成果包括验收合格的调研报告1篇(5000字)、公开发表的论文1篇和学术专著1部(20万字左右)(《投标书》和《论证活页》中写明计划发表的报刊名称);4.课题完成时间为2年,即2018年4月至2020年4月,其中调研报告必须在半年内完成(即2018年10月前),学术专著必须在1年内完成(即2019年4月前),论文必须在2年内发表(即2020年4月前)。课题所有成果必须署“海南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究中心”。

五、材料报送

我校受理时间截止到2018年3月1日,申报人请提交《投标书》8份和《论证活页》8份至科研处,其中《论证活页》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及其成员的姓名和单位等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者信息的背景资料。《投标书》和《论证活页》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98-65961186

邮箱:keyanchu6596@126.com

 

附件:申报表格材料.rar

 

                                        科研处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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