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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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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1来源:海科大科研处

各相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社科联《关于申报2018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琼社科〔2018〕3号)精神,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海南省第七次党代会和省委七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海南省“十三五”时期的重大部署,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大力推动理论创新,加快构建具有海南特色和优势的哲学社会科学,充分发挥思想库、智囊团和新型智库作用,更好地为国际旅游岛和美好新海南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导向

省社科课题必须立足我国特别是海南改革开放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紧紧围绕海南省的战略部署和中心工作,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国际旅游岛和加快建设美好新海南等,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来选题。

1.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和时代特征、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理论特色和实践要求。深入研究阐释“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方略,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有力传播者。

2.深入研究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围绕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题,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重大成果,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更好服务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

3.研究回答建设美好新海南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努力推出一批有战略高度、理论深度的研究成果,为党委政府决策当好智囊高参。深入研究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作出的决策部署,创造既有理论价值又有实践操作性的研究成果;深入研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举措,帮助海南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共同保护好我们共同的家园;深入研究推进海南新一轮改革开放发展,从改革开放的实践中挖掘新材料、发现新问题、提出新观念、探索新路径,探寻解难题、啃硬骨头的思路办法,提出操作性强的行动建议;深入研究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扎根基层中培养社会责任、提升学术水平,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贡献智慧;深入研究扛起守好祖国南大门的使命担当,共同努力把南海建成和平之海、友谊之海、合作之海。

4.加强具有地方特色和重大价值的历史文化研究。重视海南历史文化遗产抢救、整理和南海疆域史地以及社会文化发展问题研究。关注南海维权问题、三沙建设问题、海南本土文化问题,精心策划选题研究。深化海南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研究、“黎学”“琼学”“南海学”研究等。

5.加强对海南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建设、长远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研究。推动学术观点、学科体系和科研方法创新,推动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综合研究,进一步培育具有海南特色和优势的优长学科。

 6.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宣传普及。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宣传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海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国际旅游岛与建设美好新海南的理论宣传普及问题,以及广大干部群众急需的社科理论知识,策划选题开展研究与宣传普及工作。

     三、课题设计

   1.课题类别:常规性课题(年度课题)分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自筹经费课题四类。青年课题为鼓励和培养青年社科研究者而设立,要求课题负责人及其成员年龄均在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9日后出生),自筹经费课题主要面向省内高职高专院校的社科研究者。

  研究基地课题是围绕省重点社科基地的研究方向,打造学术高地而设置的课题。

  2.资助额度:重点课题每项资助40000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30000元;青年课题每项资助20000元。研究基地课题每项资助25000元。

   3.最终成果形式:应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为系列论文、研究报告或著作。著作、系列论文完成时限一般为2至3年,研究报告完成时限控制在1年以内。最终成果形式如为一般性的教科书、工具书、资料书、年鉴等,不得申报规划课题。

   最终成果要符合如下条件:(1)系列论文要求公开发表3篇(含3篇)以上。其中,青年课题、自筹经费课题一般要求有1篇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其它各类课题一般要求有2篇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每篇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5000字。(2)研究报告一般要求2万字左右的总报告和3000字左右的对策建议各1份。对策建议须提前送省社科联编发成果参阅件,成果入编参阅件方可提出结项申请;总报告经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初审同意后,一并提交查重报告,查重率不得高于15%(含15%)。(3)著作(书稿)一般要求20万字左右(鉴定通过才能出版)。

   四、申报要求

   1.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以及近三年内被撤项的省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2.申报课题须写明课题类别,并按相应课题的资助额度做好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及管理按《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琼财教【2017】1664号)执行。

   3.申请课题须按要求填报《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和《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论证活页》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及其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者信息的背景资料,否则不予受理。《申请书》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论证活页》要求A3纸双面印制,夹在申请书内。《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琼财教【2017】1664号)、《申请书》、《论证活页》请从海南社会科学网下载使用(http://www.hnskl.net)。

   4.申请人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它资助的,或者与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密切相关的,必须在《课题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中予以说明。

   5.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6.我校受理时间截止到2018年3月5日,申请人需要提交《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3份)和《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9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98-65961186

邮箱:keyanchu6596@126.com

 

附件:2018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材料.rar


 

                           科研处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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