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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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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7来源:海科大科研处

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7〕162号)精神,现将相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自然科学(理、工、农、医)和人文与社会科学。

二、项目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有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申报时年龄不超过60岁;

(二)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另一个项目的申请;

(三)历年立项未结题和被撤项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自撤项发文之日起3年内)不能再申报此类项目;

(四)己在其他部门申请立项或已立项的项目不能再重复申报此类项目;

(五)申请人只能从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科学研究项目中选择一类进行申报。

三、项目层次、立项、申报数额

2018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层次,申请人只可选择其中一类进行申报,评审时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分开评审,重点项目落选将不参与一般项目评审。

2018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拟立项100项,其中重点项目20项,一般项目80项。

项目申报采取限额推荐的方式进行,我校申报指标5项,由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推荐上报,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需严格按照指南(详见附件1)进行;

(二)所报项目要紧密结合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发展的12大产业,鼓励跨学科、交叉学科研究。

五、项目申报程序

(一)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网址:海南省高等教育网xm.hngjc.cn,我校网上申报受理时间截止到2017年10月20日,帐号请联系科研处索取;

(二)除网上申报外,项目申请人还需提交相关纸质申报材料,填写《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2);

(三)学校科研处根据项目类型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校学术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审推荐上报;

(四)纸质《申请书》一式3份,于2017年11月1日前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65961186。

 

附件1:2018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指南.doc

附件2: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科研处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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