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为加快历年立项未结题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项目的结题工作,省教育厅决定2016年6月份增加一次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已立项尚未结题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项目。
二、结题要求
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项目结题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申报者需登陆海南省高等教育网(http://www.hngjc.cn/)的科研项目结题申报平台提交《海南省高等学校科研资助项目终结报告书》及相应研究成果,无法上传的实物、专著等材料可用图片或扫描件(封面及目录即可)等文件格式上传。
(二)除网上提交电子版结题材料外,还需提交纸质材料(胶装)3份,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1.项目《申请评审书》、批准项目文件复印件、《中期检查报告书》、《终结报告书》、《变更申请表》(之前项目申请过变更的提供);
2.项目成果主件和必要的附件(包括奖励证书,成果被决策部门采用、推广、应用介绍等);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报告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保证科研经费使用方面的合理性和效率);
4.项目结题必要的其它材料。
四、提交说明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20日,纸质材料请于6月27日前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5961186。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结题工作的通知.rar
科研处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