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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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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申报2016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26来源:海科大科研处

各高等学校:

为加强我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与海南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共同组织2016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以下简称“思政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我省高校专职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和实际工作的人员,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专职辅导员优先。

(二)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三)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

(四)历年立项未结题和被撤销的海南省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自撤项之日起3年内不能再申报此类项目。

(五)己在其他部门立项或已申请立项的项目不能再重复申报此类项目。

三、项目类别

思政专项为省级专项课题,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种类别。

四、申报、立项与资助

思政专项由个人自愿申报、学校审核推荐,经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省教育厅资格审核后,共同组织专家评审。

2016年思政专项拟立项40项,其中重点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申报人所在高校按1:1的比例提供配套研究经费。

五、研究期限、成果与结项

研究成果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为系列论文、研究报告、著作等。研究期限、成果要求及结项方法原则上参照《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及《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六、材料报送

(一)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二)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网址:海南省高等教育网www.hngjc.cn),网络申报须在2016年3月25日前完成。

(三)除网络申报外,申请人还需提交相关纸质申报材料,填写《2016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可在海南省高等教育网下载,见附件2)。

(四)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对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组织校学术委员会对拟推荐项目进行初审,严格把关并签署意见。

(五)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将质《申请书》一式1份、《2016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1份于2016年3月31日前报送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452室)。

联系人:周晓东,电话:65389935,邮箱:szc446@126.com

 

附件:1.2016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指南.rar

    2.海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doc

  

           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海南省教育厅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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